极简欧洲史

  • 作者: [澳]约翰·赫斯特(John Hirst)
  • 标题: 你一定爱读的极简欧洲史
  • 原作名: The Shortest History of Europe

在欧洲文明发端之初,它的组成元素有三: 1.古希腊和罗马文化。 2.基督教——犹太教(犹太民族之宗教)的一个奇特分支。 3.对罗马帝国进行侵略的日耳曼蛮族的战士文化。


我们现在所认知的科学始于四百年前的17世纪科学革命,古希腊的两千年后。现代科学一开始就推翻了当时依然是主流和权威的希腊科学的中心教义,但它之所以能推翻希腊科学,遵循的正是这种希腊灵感:答案应该简单、符合逻辑、能以数学表达。


日耳曼蛮族侵犯罗马帝国的时候,并没有摧毁它的意图。他们的目的在于攻城略地,想占夺最肥沃的土地以安家落户,好好享受人生的美好东西。他们愿意承认罗马君主的统治权。问题是,在公元400年之后,太多蛮族来到,侵占了太多土地,罗马的君王已落得无辖地可治。事实上,罗马帝国之所以走到尽头,就是因为疆土已无剩余,没有领地可以统治了。 至于日耳曼蛮族们,发现必须开始统治自己所占领的社会,这不但令他们始料未及,而且处境非常棘手。他们目不识丁,在他们所制造出的混乱中,一息仅存的罗马政权终于断了气,而商业交易和所有城镇都在萎缩。


在今天,各国领袖都会阅兵。他们从三军将士前面走过,状似检查军容,口中偶尔吐出一言两语,这是沿袭早前中古时期的习俗;当时那些国王真的是一面检查贵族派来的士兵,一面自言自语:“这回他们又送了什么东西来?”


“并非所有东西都归国王所有”,是欧洲政府思维的基石。从私有财产权出发,衍生出人权观念,是西方价值的核心。政府权力必须有所限制,这样的观念之所以勃兴,其实是因为这些政府从一开始就处处受限。


他们并不是自然而然的结盟,是个不稳定的组合。它最后终于瓦解,但在分崩离析之前,它维系了将近千年之久——从公元476年罗马帝国崩灭开始,直到1400年左右。历史学家称这段时期为中古时期或中世纪。有些历史学者采用宏观角度,认为公元1400年即是现代(近代)的起点。以这种观点来看,欧洲历史可分成三个时代:古代或称古典时期、中世纪、近代。


保护女士、敬重女士的风范在欧洲文化中源远流长。骑士绝迹之后,演变成为“绅士”风度。绅士是基督教骑士的后裔,


基督教会对古希腊和罗马学术进行了积极主动的保存;教会并不光是把一些智慧典籍放在橱柜里束诸高阁。这些文献能够留存下来,让今天的我们有机会拜读,是因为整个中世纪基督教会都在抄写,一再地抄写。当年没有印刷术,书本会腐烂、会枯朽。诸多希腊罗马的珍贵文物之所以留存至今,是拜修道院里的修士之赐,虽然他们常常不知道自己在抄写什么,因此错误百出。


如果光读原始文字,这些文献代表的是一种非属基督教的异教徒的哲学、价值观和人生态度。然而,中世纪的基督教会对知识生活的把持是如此铺天盖地,以至于竟然没有人看过这些典籍原本的文字。教会的做法是截取它想要的段落,把这些断章取义的点点滴滴汇集起来,再将它和摘自《圣经》的段落编在一起,构筑出一套基督教神学,也就是一套关于上帝的世界和上帝救赎计划的记述。如此这般,希腊的哲学思维、学术知识和逻辑观念全都被征去服侍、支持基督教了。


构成欧洲文明的混合体是个不稳定的组合。虽然它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整个中世纪,一千年左右,但组成元素之间并不调和。时至公元1400年,这个混合体开始分崩离析,它的分裂首先始于文艺复兴。


文艺复兴的结果是,身处于某种文化和传统的人,靠着思想让自己迈入另一种文化和传统。一旦跨过这条分界线,你就永远不一样了。


文艺复兴是中世纪世界遭遇的第一个重大冲击,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是第二个,这回是对基督教会的直接攻击。


耶稣和他的门徒出身卑微,如今教皇和主教们却高居于庙堂之上。耶稣早就警告过拥有财富的危险,而早期基督徒聚会都是在自家或别的信徒家里。《圣经》上对这些都有明文记载,因此,教会保存的圣典文献若是落入了反对基督教的批评者之手,很可能会变成引爆的炸药。


由于《圣经》是以拉丁文书写,极少人能够阅读。教会说,它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解读《圣经》的权责单位。任何人要是利用《圣经》去批评教会的训示或作为,就会被当成异教徒绑在木桩上烧死;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是向过去看齐的运动,两者皆是意图将欧洲这个混合体的某个部分独立分离出来。文艺复兴着眼的是古希腊和罗马的智识成就,新教改革者则是频频回顾罗马教廷承袭罗马习性之前的基督教会。天主教教会保存的文献在这两个运动中都占有核心地位。它所保存的希腊和罗马学术,被文艺复兴运动拿来规避它对知识的钳制,而它所创造并予以神圣化的《圣经》,则被新教改革者拿来颠覆它的神学和单一性。


如果人类做得到这一步——借由理性思索出整个自然体系的运作,又能用数学精确表达,当然就可以利用理性更上层楼。我们可以把这份理性用于人类生活,让它得到脱胎换骨的改善,这份以理性为尊的渴望,就成了启蒙运动的驱动力。


启蒙运动不是革命运动,甚至不是政治性的运动。它是由一群学者、作家、艺术家和历史学家推动,这些知识分子相信,一旦理性与教育变得普及,迷信和无知自然会消弭于无形,人民也就不会相信神迹或君权神授这类的胡说八道。


你似乎被分裂成两半。对我们的孩童,你希望他们懂得科学就好,可是你也羡慕那些传统信仰没有断裂的人。 被分裂、被撕扯、被困惑,是欧洲的宿命。其他的文明只有单一传统,不是这种具有三重元素的大拼盘,欧洲在道德和智识生活上一直受到煎熬、困扰和瓦解。欧洲的血统来自一种非常混杂的渊源,没有一个可以称为“家”的地方。


希腊雅典的三大哲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在哲学方面举足轻重。有人说过,整个西方的思想传统无非是柏拉图的注脚。这三人之间关系密切,苏格拉底借由“思辨”宣扬哲学观点,柏拉图是他的弟子,将老师的思想与对话记录下来,亚里士多德则是柏拉图的学生。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公元前4至前5世纪的人,住在当时奉行民主的雅典。他们都是民主制度的批判者,苏格拉底因此得罪了雅典的统治者,以藐视神明和腐蚀年轻人道德的罪名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他的答辩是:他又没有硬要什么人接受他的想法,他只是提出质疑,好让他们以理性为依据去相信自己的信念。


希腊人几乎在所有学问上都胜罗马人一筹,只除了法律。罗马人按部就班扩充律法,将法官的裁决、司法专家的意见都囊括于内,


希腊人几乎在所有学问上都胜罗马人一筹,只除了法律。


面对这个伟大的知识宝殿——多少世纪众多心血的结晶,我们会自觉渺小。这就是古典情怀。


罗马帝国曾经遭到三次大规模侵略。第一次的侵略者是日耳曼蛮族,继而是穆斯林(指伊斯兰教徒),再来是北欧人,或称维京人。经过连年的战乱,欧洲社会终于趋于稳定,自己也开始向外扩张——十字军东征圣地,将穆斯林逐出西班牙,接着经由海上掠取世界各地的珍宝文物。


当我们谈到罗马帝国的灭亡,总会给它一个年份:公元476年。不过,这一年灭亡的只有西罗马帝国;说希腊语的东罗马帝国以君士坦丁堡为首都,又继续存在了一千年。君士坦丁堡原是希腊的一个城市,本名为拜占庭(Byzantium,以拉丁文发音),东罗马帝国因此也被称为拜占庭帝国。


日耳曼民族并没有接掌罗马帝国的欲望。他们只是侵略者,却不想成为征服者。他们只想分一杯羹,在这块土地上安定下来,过点舒服的日子,所以他们愿意承认罗马帝王的统治。 当然,那些帝王并不喜欢外邦人在自


这是公元476年发生的事,不是什么波澜壮阔的最后战役。这位日耳曼领袖叫做奥多亚克(Odoacer),他接掌了帝国,但并没有自封为帝,而是自称意大利国王。他把西罗马帝国的王权象征——皇冠和王袍——包好,送到还有另一位皇帝在位的君士坦丁堡去


在意大利和法国南部,罗马法较占上风,日耳曼私刑在法国北部地区则略胜一筹。而不管在哪里,酷刑审判时都有神父在场,以确保上帝做出正确判决。在这方面,罗马教廷走的一直是日耳曼路线,直到12世纪,教会受到被挖掘出土的《查士丁尼法典》影响,告诫神职人员不得参与酷刑,情况才有了改变。


基督教源始于罗马帝国的近东地区,从该处扩伸至整个帝国江山,之后又跨越疆界来到爱尔兰。它在此成了一种独特的基督教,因为这个社会并没有沾染到罗马气息。当西罗马帝国遭到侵略时,爱尔兰不只安然无恙,甚至让英格兰重返基督教怀抱,并派出传教士前往欧洲。英国人后来看不起爱尔兰人,蔑称他们是“乡巴佬”,但爱尔兰人则是心知肚明,基督教世界的命可是他们给救回来的。


穆斯林的征服至此为止。一支深入法国的伊斯兰教大军在图尔(Tours)这个地方吃了败仗,当时法兰克的统帅是铁钟查理(Charles Martel),他的孙子即为查理大帝。法兰克人为了维护基督教而拯救了欧洲。


穆斯林虽是基督徒眼中无情的征服者,却是温和的统治者。他们容许基督徒继续崇拜自己的神,只是不信伊斯兰教就得缴税——穆斯林不必缴税。这是个诱因,目的是要民众改奉伊斯兰教。东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基督徒其实也欢迎穆斯林入治,因为君士坦丁堡强制他们遵奉的基督教规范早已让他们怨声载道。在伊斯兰教统治下,他们可以随自己高兴进行礼拜仪式,但至此基督教逐渐在这些土地上淡出,终至销声匿迹。随着越来越多人改信伊斯兰教,征税规定当然也得更改,不出多久,人人一律平等,都得缴纳一笔土地税。


犹太人在信奉伊斯兰教的西班牙地位崇高,时常充当翻译者;一人先用阿拉伯语念出先前已从希腊文转译为阿拉伯文的文献,接着以西班牙语高声翻译出来,另一人一面听着西班牙语,一面用拉丁文书写下来。如此,希腊学说以经过三道翻译的拉丁文新版本,被带回基督教欧洲的大学研读(欧洲于12世纪就开始广建大学)。就这样,西欧取得了亚里士多德关于逻辑的著作,以及医药、天文学和数学方面的作品——在这些学科上,希腊人俱是泰斗。


英国遭受过两次侵略,第一次是盎格鲁、萨克森和朱特族,之后是从本岛东边进来的维京人。这两组人马说的都是日耳曼语言,英语就是从它演变而来。法国北方有个移民区叫做诺曼底(Normandy),就是因为维京人(又称诺曼人)在此定居而得名


诺曼人在法国北部定居百年之后,诺曼底公爵威廉带领一些随众于1066年征服了英国,这只是上层阶级的换手;威廉公爵和他的随众开始以英国的新统治者自居。诺曼人说他们自己的一种法语,之后融合各方语言,最后变成了英语。



1453年,土耳其人终于攻占了东罗马帝国的首都。最后一位东罗马帝国皇帝死于战斗中。就这样,国土被缩减到方寸之地,人口当中希腊人比罗马人还多的罗马帝国,终于走到了尽头。


即使是现在的我们,也会认为希腊的民主和我们的理想在某些层面不无扞格。它的共治色彩浓厚,带有一丝高压意味,个人人权的观念几近于零。雅典公民的权利是得到归属了——一如伯里克利所言,不关心公共事务的人皆被“视为无物”。可见,我们如今对于人权的关注是根源于别处。


基本上每个男人都有参政权,但有钱人的声音最大。


罗马人最初是由君王统治,直到公元前500年左右,罗马人推翻了暴君“骄傲者塔克文”(Tarquin the Proud),才开始实施共和政体


最后,恺撒的养子屋大维(Gaius Julius Caesar Octavianus)战胜群雄脱颖而出,于公元前27年以奥古斯都(Augustus)的称号,成为罗马帝国的第一任皇帝。


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正式表态支持基督教,部分原因是想为他的帝国增添力量。他所寻求的力量并不是来自教会这个组织——当时的基督教虽有成长,但依然是少数人的信仰。就像他许多的臣民,君士坦丁对古老的罗马神明已经丧失信心,他慢慢相信,最能保护他和这个帝国的是基督教的上帝。一开始,他对身为基督徒的义务仅有最模糊的概念,但他认为,只要支持基督教徒,他们的神就会恩赐于他。


我们把公元476年定为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年,在此之前,中世纪的社会形态已慢慢成形。当时已有大地主产生,他们住在高墙深沟环绕的宅邸里,既是发号施令的主子,也是这块土地上工作者的保护人。这些将个人服从而非对国家(不管是共和或君主政体)的服从作为维系力量的小社会,就此取代了西罗马帝国。但罗马的统治,始终余波荡漾在欧洲人的记忆里。


西罗马帝国灰飞烟灭,代之而起的是结构非常原始的国家。国王,也就是先前的日耳曼战士首领,他将土地分发给自己的子弟兵,而这些下属必须提供国王打仗所需的战力作为回报,一个国家就建基于这样的关系上。如此,国王不必征税或成立繁复的政府体系即可拥有军队。经由这种方式握有的土地后来被称为封地,拉丁文的“feudum”即是从这个名词演变而来,之后再演变成英文的“feudal”(封建)。


。古罗马皇帝从没想过他可以将帝国分给自己的小孩,他的责任是维系帝国的完整,


在当时的法兰西,整个国会分成三院开会,称为三级会议。其中一院专属于神职人员代表,一院是贵族代表,另一院是平民代表。至于英国,以大主教和主教为代表的神职人员连同贵族,一起在上议院或称贵族院开会,平民则有自己的下议院。当今的英国国会依然沿袭这些名称,就跟它的君主制度一样,都是从中世纪留存至今。英国今天是个民主国家,但它之所以跻身民主,是因为准许全民投票选举下议院的议员——此举是为了制衡贵族的权力,君主也因此成了虚位元首。这样的民主已经不复古典时代雅典的民主面貌


一个王国境内,民选出来的议会和市长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市镇,这是欧洲才有的发明;


弱势的君主和他们的贵族时有扞格,跟国会也是角力不断,直到进入近代,公元1400年左右,君主开始居于上风,封建君主慢慢转变成绝对的君主专制,不再仰赖议会鼻息。


没想到这些君王一拥有自己的军队,却是拿它来对付自己的臣民——那些忤逆国王的大贵族或是拒绝缴税的穷佃农。于中世纪末期传入欧洲的火药,是国王控制臣民的一大助


没想到这些君王一拥有自己的军队,却是拿它来对付自己的臣民——那些忤逆国王的大贵族或是拒绝缴税的穷佃农。于中世纪末期传入欧洲的火药,是国王控制臣民的一大助力,


新教教义从一开始便是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出发点,因为它干冒教皇和主教的权威,提升了个人的意识和地位


国会总是宣称,它只是要保存古来就被赋予的权利和自由。国会成员是且战且走,在与王室的长期抗争中才想出如何制止那些动心起念、意图在这块土地上推行专制的国王:国王一定得召开国会会议,没有国会同意他无法征税,且法庭绝不能被国王左右。直到胜利在握,这几个大原则才变得清晰鲜明。


一开始,路易十六拒绝改变昔日的集会模式,后来让了半步——果真是路易风格,把事情搞得更糟


欧洲的历史是从一个伟大帝国和它的崩灭开始的。欧洲从罗马帝国汲取了太多东西,欧洲的形成因此深受这个帝国的崩灭的影响。


查理大帝虽然自我教育的成效不彰,但他提倡教育,对饱学之士也鼎力支持;他下令学者四处搜寻古代经典,进行抄写。当今所有留存于世的拉丁文作品几乎都是查理大帝掌政时期的复制本。没有他,这些经典遗产留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公元962年,由查理旧帝国分出去的德意志境内终于出现一个强大的新王,奥托一世(Otto The First)。教皇为他戴上罗马帝国的皇冠,从此以后,无论何人登基为德王,在受教皇加冕后也兼任罗马帝国的最高元首,亦即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天主教会是中世纪时期最庞大的国际组织,可是它的力量始终削弱不振,因为不管是国王还是地方的权力掮客,都想左右他们地盘内的主教人选


教皇和皇帝之争要说有什么意义,那就是教皇从没说过自己是皇帝,皇帝也从不以教皇自居。双方都承认对方的存在有其必要,争的只是彼此的相对权力。这是西罗马帝国一个非常重要的特色,也是它和东罗马帝国的分野所在。 在东边,依照君士坦丁堡的规矩,皇帝不但是整个帝国世俗事务的统御者,也是教会的统治者。他们也有个最高主教,但这位最高主教由皇帝指派,也归皇帝管辖。


反观中欧,教皇和皇帝一直硝烟不断,两大权力中心为了互斗,宁可把自己在国内的权威当成交易拱手让人,结果,地方权力不减反增,小虾米变成了自治体,根本不把他们的君王放在眼里。近代(公元1400年以降)欧洲两大脱胎换骨的运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发生在这里。


在19世纪下半叶之前,德意志和意大利一直是处于分裂的局面,这两个国家一直到很晚才统一,而且比那些较早统一的国家,更倾向于浪漫主义时期所萌生的强烈民族主义。这两国于20世纪采行了最具侵略性也最排他的民族主义,世称“法西斯主义”。


伏尔泰(Voltaire)这位启蒙时期的大师就嘲笑神圣罗马帝国,说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亦非帝国,此话诚然不假,可是它顶着一个名字和一个非常奇怪的体制却能存活,看来总是带着点奇迹。直到一个新帝国的元首出现,这个奇特而苟延残喘的旧帝国才告终结。这人名叫拿破仑(Napoleon Bonaparte),于1799年,法国大革命的十年后成为法国的执政者。


罗马是拿破仑一个重要的榜样。他一开始自称执政官,接着又称皇帝,不过他跟奥古斯都一样,并没有借这个头衔弭除法国共和体制的意图。他跟罗马人一样,打算建立一个庞大帝国,让法兰西共和国的建国原则成为一个公平正义、条理井然的社会的基础。虽是早期革命分子挑起了战端,但他还是继续跟欧洲强权国家打仗,多次获得辉煌的胜利。他扩张了法国疆界,也重新分配法国境外的侯国封邑,安排他的兄弟出任管辖


罗马帝国境内有两种通用语言:西边是拉丁语,东边为希腊语。直到今天,希腊本土、地中海以东的希腊聚落,以及散居于各地的希腊社群依然在说希腊语,虽然它的形态略有改变。然而,全球已经没有任何地区以拉丁语作为通用语言了。拉丁语常被人描述为一种死的语言


罗马帝国分裂后,拉丁语衍变成多种不同语言,通称为罗曼语系(Romance Languages,又称罗马语系、拉丁语系)


罗曼语系最主要的语言是法文、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


拉丁文是词尾变化丰富的语言,换句话说,一个单词在一句话里的意思要看这个单词的词尾变化而定。举例来说,拉丁文的“年”是annus(英文的annually即从该词变来,比yearly稍微正式一些),“主人”或“上帝”是dominus。如果我们用拉丁文说“上帝的年度”,这两个词的词尾都要变化,成为anno domini。anno意为年度中,domini意为上帝。今天我们的历法以AD计算年份,就是这两词的缩写,意思是从耶稣基督诞生那年算起。


拉丁文本身就饶富词尾变化,无须借助in或of这类的介词。英文的“公元”由六个单词组成:in the year of the lord;拉丁文只需两个单词:anno domini,这就是拉丁文适合当座右铭的原因之一——如此言简意赅。


不过,拉丁文还是有类似英文in, at, of的这些单词,你可以用它们来强调语气。由于说拉丁语的人对这些规则并不是很清楚,反而越来越常用in, at, of这些词,不再去管词尾如何变化,久而久之,拉丁文就从一种词尾变化多端的语言,演变成一种频繁使用介词(in, at, of)而关键词的词形维持不变的语言。


“那个”的拉丁文是ille或illa,视它修饰的名词是阴性或阳性而定。后来拉丁文说得不道地的人越来越常用ille或illa而不管词尾变化,于是在法文中就缩短成le和la,意大利文是il和la,西班牙文是el和la,冠在所有名词的前面


我们当今说的语言大多隶属于某个庞大语系,可能是罗曼语系、日耳曼语系,也可能是斯拉夫语系。但有少数几个国家是独行客,跟其他所有语言都无甚关联,例如希腊语、阿尔巴尼亚语、匈牙利语和芬兰语。


中欧和东欧大部分地区,包括波兰、斯洛伐克、捷克、保加利亚和过去的南斯拉夫,说的是斯拉夫语系


拉丁语(以及罗曼语系的徒子徒孙)、希腊语、斯拉夫语和日耳曼语系全都承袭自同一根源,一种称为印欧语系的语言。语言学家追溯它所繁衍出来的诸多语言,试图从这些语言的共通点建构出它的一些基本元素。他们对于印欧民族的定居地意见不一——总之是东方某处。他们的语言里有“雪”这个单词,他们的海似乎意指内陆的海。之所以称为“印”欧语系,是因为印度的梵文和伊朗语也是从它衍生而来。


在英国,日耳曼语系则是获得全面的胜利,从本地英国人饱受盎格鲁、萨克森和朱特族这些侵略民族倾轧来看,这应是意料中事。9世纪到10世纪,英国二度遭到外族侵略,这次是维京人来犯,说的也是一种日耳曼语。随着这些日耳曼方言的交融,英文的基本词汇和语法于焉而生,而在演变的过程中,英文失去了它日耳曼语源的词尾变化。


1066年,英国三度被侵,这回领军来袭的是法国诺曼底的威廉公爵。诺曼人的祖先是斯堪的纳维亚的北欧人,当初受国王感召定居于法国,金盆洗手不再烧杀掳掠。他们说的是自己一套独特的法语,属于罗曼语系,但夹杂许多拉丁文。此后数百年间,英国这个新的统治阶级继续说诺曼法语,但最后也和英语熔于一炉,导致英文语汇大量增加。如今的英文,几乎所有东西都有两个以上的词汇,举“国王”和“国王的”为例,英文本是king、kingly,后来加入了royal、regal、sovereign。数量上,英文词汇要比法文和德文多出数倍——它毕竟是法文和德文的混合加总。


由于拉丁文是学术和文学的专用语言,学术和文学变得遥不可及。


因此,贯穿于整个社会的是以歌谣和故事传世的口述文化。


慢慢地,一种以地方语言创作的文学,也就是以全民母语而非拉丁文书写的文学日渐勃兴。法国最早的传奇故事称为romans,即是以这些故事所用的语言为名


由于内容总不外乎骑士、英雄事迹和俊男美女的爱情,这样的故事就被定位为浪漫小说(romance)。这就解释了romance(罗曼史)这个词的双重意涵:既是一种从拉丁文演变而来的语言,也是一种毫无深度可言的小说主题。


拉丁语系还有一朵开得很晚但迄今犹存的花,那就是18世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所创,以拉丁文命名植物的系统。


它和阿拉伯文不同,阿拉伯文是先知穆罕默德说的话,是一种神的语言。耶稣说的是阿拉姆语(Aramaic),他的教诲被人以通行于东地中海地区的普通希腊文记录下来。《旧约》用的语言是希伯来文


经济发展并不是罗马人推动革新的重点,以一套法典及一种效率卓然的军事组织将整个帝国维系于不坠,才是他们的治国精神所在。


日耳曼蛮族入侵之后,其他外族也接踵而至:7到8世纪是穆斯林,他们占领法国南部,攻进意大利;9到10世纪是维京人,到处烧杀掳掠,大肆破坏。11到12世纪,和平终于到来,贸易逐渐复苏,城市生活这才起死回生。


在中世纪早期,国家是不征税的;


从农民身上压搾金钱,是文明的基石


中世纪末期,西欧的农奴制度画下了休止符,各国对这些恢复自由身的农奴各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法国,法律明定农民是田地的拥有者,可以卖掉土地迁移他处。


1480年,中国明朝皇帝下令停止所有的海外探险和贸易,继续从事贸易的商人被视为走私犯罪,皇帝会派军队破坏他们的居处,烧毁他们的船只。


罗马帝国灭亡后,西欧再也不曾出现一个统领整片疆土的强大力量。想象一下罗马曾被某个单一势力征服,就像印度被莫卧尔人、中东被奥斯曼土耳其人征服那样。借由征服,这些异族摇身成了新江山的主人。但罗马的征服者却是数个不同且互相敌对的日耳曼蛮族。这些蛮族从来就没当过什么主人,与其说他们征服了罗马帝国,不如说他们在踏上这个帝国的土地后,发现它正在自己的脚下融化。他们毫无治理固定国邦的经验,连罗马赖以维生的征税机制都维系不住。他们颠覆了普世政府的一个通则:治理辖下的国家却课不了税。


至于中欧,也就是现在的德国和意大利,从来不曾有哪个君主建立起统一的强国,皇帝和教皇长年为权力明争暗斗。在这个地区,都市、城邦、侯国封邑林立,俨然多个独立小国,是欧洲权力分散的一个极端例证。这些迷你小国为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奠定了基石,而整个欧洲也因这两场运动脱胎换骨


欧洲在政治上虽然四分五裂,但仍是一个完整的文明,中世纪以降就一直被称为基督教文明。直到宗教改革之前,教会是不分国界、屹立于所有土地上的组织


教会是基督教社会精英文化的掌控者,也是这个宗教的圣典——《圣经》以及古希腊罗马学术的保护者。在中世纪,一些学者将《圣经》和古学术编织为一,制造出一套头头是道的神学思维,但教会也有罩门,它的圣典对教会本身的结构只字未提——教会其实是个以罗马统治为范的精密组织;另外,它所保存的古罗马学术是异教徒的作品。


在欧洲文明发端之初,它的组成元素有三: 1.古希腊和罗马文化。 2.基督教——犹太教(犹太民族之宗教)的一个奇特分支。 3.对罗马帝国进行侵略的日耳曼蛮族的战士文化。


我们现在所认知的科学始于四百年前的17世纪科学革命,古希腊的两千年后。现代科学一开始就推翻了当时依然是主流和权威的希腊科学的中心教义,但它之所以能推翻希腊科学,遵循的正是这种希腊灵感:答案应该简单、符合逻辑、能以数学表达。


日耳曼蛮族侵犯罗马帝国的时候,并没有摧毁它的意图。他们的目的在于攻城略地,想占夺最肥沃的土地以安家落户,好好享受人生的美好东西。他们愿意承认罗马君主的统治权。问题是,在公元400年之后,太多蛮族来到,侵占了太多土地,罗马的君王已落得无辖地可治。事实上,罗马帝国之所以走到尽头,就是因为疆土已无剩余,没有领地可以统治了。 至于日耳曼蛮族们,发现必须开始统治自己所占领的社会,这不但令他们始料未及,而且处境非常棘手。他们目不识丁,在他们所制造出的混乱中,一息仅存的罗马政权终于断了气,而商业交易和所有城镇都在萎缩。


在今天,各国领袖都会阅兵。他们从三军将士前面走过,状似检查军容,口中偶尔吐出一言两语,这是沿袭早前中古时期的习俗;当时那些国王真的是一面检查贵族派来的士兵,一面自言自语:“这回他们又送了什么东西来?”


“并非所有东西都归国王所有”,是欧洲政府思维的基石。从私有财产权出发,衍生出人权观念,是西方价值的核心。政府权力必须有所限制,这样的观念之所以勃兴,其实是因为这些政府从一开始就处处受限。


他们并不是自然而然的结盟,是个不稳定的组合。它最后终于瓦解,但在分崩离析之前,它维系了将近千年之久——从公元476年罗马帝国崩灭开始,直到1400年左右。历史学家称这段时期为中古时期或中世纪。有些历史学者采用宏观角度,认为公元1400年即是现代(近代)的起点。以这种观点来看,欧洲历史可分成三个时代:古代或称古典时期、中世纪、近代。


保护女士、敬重女士的风范在欧洲文化中源远流长。骑士绝迹之后,演变成为“绅士”风度。绅士是基督教骑士的后裔,


基督教会对古希腊和罗马学术进行了积极主动的保存;教会并不光是把一些智慧典籍放在橱柜里束诸高阁。这些文献能够留存下来,让今天的我们有机会拜读,是因为整个中世纪基督教会都在抄写,一再地抄写。当年没有印刷术,书本会腐烂、会枯朽。诸多希腊罗马的珍贵文物之所以留存至今,是拜修道院里的修士之赐,虽然他们常常不知道自己在抄写什么,因此错误百出。


如果光读原始文字,这些文献代表的是一种非属基督教的异教徒的哲学、价值观和人生态度。然而,中世纪的基督教会对知识生活的把持是如此铺天盖地,以至于竟然没有人看过这些典籍原本的文字。教会的做法是截取它想要的段落,把这些断章取义的点点滴滴汇集起来,再将它和摘自《圣经》的段落编在一起,构筑出一套基督教神学,也就是一套关于上帝的世界和上帝救赎计划的记述。如此这般,希腊的哲学思维、学术知识和逻辑观念全都被征去服侍、支持基督教了。


构成欧洲文明的混合体是个不稳定的组合。虽然它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整个中世纪,一千年左右,但组成元素之间并不调和。时至公元1400年,这个混合体开始分崩离析,它的分裂首先始于文艺复兴。


文艺复兴的结果是,身处于某种文化和传统的人,靠着思想让自己迈入另一种文化和传统。一旦跨过这条分界线,你就永远不一样了。


文艺复兴是中世纪世界遭遇的第一个重大冲击,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是第二个,这回是对基督教会的直接攻击。


耶稣和他的门徒出身卑微,如今教皇和主教们却高居于庙堂之上。耶稣早就警告过拥有财富的危险,而早期基督徒聚会都是在自家或别的信徒家里。《圣经》上对这些都有明文记载,因此,教会保存的圣典文献若是落入了反对基督教的批评者之手,很可能会变成引爆的炸药。


由于《圣经》是以拉丁文书写,极少人能够阅读。教会说,它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解读《圣经》的权责单位。任何人要是利用《圣经》去批评教会的训示或作为,就会被当成异教徒绑在木桩上烧死;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是向过去看齐的运动,两者皆是意图将欧洲这个混合体的某个部分独立分离出来。文艺复兴着眼的是古希腊和罗马的智识成就,新教改革者则是频频回顾罗马教廷承袭罗马习性之前的基督教会。天主教教会保存的文献在这两个运动中都占有核心地位。它所保存的希腊和罗马学术,被文艺复兴运动拿来规避它对知识的钳制,而它所创造并予以神圣化的《圣经》,则被新教改革者拿来颠覆它的神学和单一性。


如果人类做得到这一步——借由理性思索出整个自然体系的运作,又能用数学精确表达,当然就可以利用理性更上层楼。我们可以把这份理性用于人类生活,让它得到脱胎换骨的改善,这份以理性为尊的渴望,就成了启蒙运动的驱动力。


启蒙运动不是革命运动,甚至不是政治性的运动。它是由一群学者、作家、艺术家和历史学家推动,这些知识分子相信,一旦理性与教育变得普及,迷信和无知自然会消弭于无形,人民也就不会相信神迹或君权神授这类的胡说八道。


你似乎被分裂成两半。对我们的孩童,你希望他们懂得科学就好,可是你也羡慕那些传统信仰没有断裂的人。 被分裂、被撕扯、被困惑,是欧洲的宿命。其他的文明只有单一传统,不是这种具有三重元素的大拼盘,欧洲在道德和智识生活上一直受到煎熬、困扰和瓦解。欧洲的血统来自一种非常混杂的渊源,没有一个可以称为“家”的地方。


希腊雅典的三大哲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在哲学方面举足轻重。有人说过,整个西方的思想传统无非是柏拉图的注脚。这三人之间关系密切,苏格拉底借由“思辨”宣扬哲学观点,柏拉图是他的弟子,将老师的思想与对话记录下来,亚里士多德则是柏拉图的学生。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公元前4至前5世纪的人,住在当时奉行民主的雅典。他们都是民主制度的批判者,苏格拉底因此得罪了雅典的统治者,以藐视神明和腐蚀年轻人道德的罪名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他的答辩是:他又没有硬要什么人接受他的想法,他只是提出质疑,好让他们以理性为依据去相信自己的信念。


希腊人几乎在所有学问上都胜罗马人一筹,只除了法律。


面对这个伟大的知识宝殿——多少世纪众多心血的结晶,我们会自觉渺小。这就是古典情怀。


罗马帝国曾经遭到三次大规模侵略。第一次的侵略者是日耳曼蛮族,继而是穆斯林(指伊斯兰教徒),再来是北欧人,或称维京人。经过连年的战乱,欧洲社会终于趋于稳定,自己也开始向外扩张——十字军东征圣地,将穆斯林逐出西班牙,接着经由海上掠取世界各地的珍宝文物。


当我们谈到罗马帝国的灭亡,总会给它一个年份:公元476年。不过,这一年灭亡的只有西罗马帝国;说希腊语的东罗马帝国以君士坦丁堡为首都,又继续存在了一千年。君士坦丁堡原是希腊的一个城市,本名为拜占庭(Byzantium,以拉丁文发音),东罗马帝国因此也被称为拜占庭帝国。



日耳曼民族并没有接掌罗马帝国的欲望。他们只是侵略者,却不想成为征服者。他们只想分一杯羹,在这块土地上安定下来,过点舒服的日子,所以他们愿意承认罗马帝王的统治。 当然,那些帝王并不喜欢外邦人在自


这是公元476年发生的事,不是什么波澜壮阔的最后战役。这位日耳曼领袖叫做奥多亚克(Odoacer),他接掌了帝国,但并没有自封为帝,而是自称意大利国王。他把西罗马帝国的王权象征——皇冠和王袍——包好,送到还有另一位皇帝在位的君士坦丁堡去


在意大利和法国南部,罗马法较占上风,日耳曼私刑在法国北部地区则略胜一筹。而不管在哪里,酷刑审判时都有神父在场,以确保上帝做出正确判决。在这方面,罗马教廷走的一直是日耳曼路线,直到12世纪,教会受到被挖掘出土的《查士丁尼法典》影响,告诫神职人员不得参与酷刑,情况才有了改变。


基督教源始于罗马帝国的近东地区,从该处扩伸至整个帝国江山,之后又跨越疆界来到爱尔兰。它在此成了一种独特的基督教,因为这个社会并没有沾染到罗马气息。当西罗马帝国遭到侵略时,爱尔兰不只安然无恙,甚至让英格兰重返基督教怀抱,并派出传教士前往欧洲。英国人后来看不起爱尔兰人,蔑称他们是“乡巴佬”,但爱尔兰人则是心知肚明,基督教世界的命可是他们给救回来的。


穆斯林的征服至此为止。一支深入法国的伊斯兰教大军在图尔(Tours)这个地方吃了败仗,当时法兰克的统帅是铁钟查理(Charles Martel),他的孙子即为查理大帝。法兰克人为了维护基督教而拯救了欧洲。


穆斯林虽是基督徒眼中无情的征服者,却是温和的统治者。他们容许基督徒继续崇拜自己的神,只是不信伊斯兰教就得缴税——穆斯林不必缴税。这是个诱因,目的是要民众改奉伊斯兰教。东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基督徒其实也欢迎穆斯林入治,因为君士坦丁堡强制他们遵奉的基督教规范早已让他们怨声载道。在伊斯兰教统治下,他们可以随自己高兴进行礼拜仪式,但至此基督教逐渐在这些土地上淡出,终至销声匿迹。随着越来越多人改信伊斯兰教,征税规定当然也得更改,不出多久,人人一律平等,都得缴纳一笔土地税。


犹太人在信奉伊斯兰教的西班牙地位崇高,时常充当翻译者;一人先用阿拉伯语念出先前已从希腊文转译为阿拉伯文的文献,接着以西班牙语高声翻译出来,另一人一面听着西班牙语,一面用拉丁文书写下来。如此,希腊学说以经过三道翻译的拉丁文新版本,被带回基督教欧洲的大学研读(欧洲于12世纪就开始广建大学)。就这样,西欧取得了亚里士多德关于逻辑的著作,以及医药、天文学和数学方面的作品——在这些学科上,希腊人俱是泰斗。


英国遭受过两次侵略,第一次是盎格鲁、萨克森和朱特族,之后是从本岛东边进来的维京人。这两组人马说的都是日耳曼语言,英语就是从它演变而来。法国北方有个移民区叫做诺曼底(Normandy),就是因为维京人(又称诺曼人)在此定居而得名


诺曼人在法国北部定居百年之后,诺曼底公爵威廉带领一些随众于1066年征服了英国,这只是上层阶级的换手;威廉公爵和他的随众开始以英国的新统治者自居。诺曼人说他们自己的一种法语,之后融合各方语言,最后变成了英语。


1453年,土耳其人终于攻占了东罗马帝国的首都。最后一位东罗马帝国皇帝死于战斗中。就这样,国土被缩减到方寸之地,人口当中希腊人比罗马人还多的罗马帝国,终于走到了尽头。


即使是现在的我们,也会认为希腊的民主和我们的理想在某些层面不无扞格。它的共治色彩浓厚,带有一丝高压意味,个人人权的观念几近于零。雅典公民的权利是得到归属了——一如伯里克利所言,不关心公共事务的人皆被“视为无物”。可见,我们如今对于人权的关注是根源于别处。


基本上每个男人都有参政权,但有钱人的声音最大。


罗马人最初是由君王统治,直到公元前500年左右,罗马人推翻了暴君“骄傲者塔克文”(Tarquin the Proud),才开始实施共和政体


最后,恺撒的养子屋大维(Gaius Julius Caesar Octavianus)战胜群雄脱颖而出,于公元前27年以奥古斯都(Augustus)的称号,成为罗马帝国的第一任皇帝。


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正式表态支持基督教,部分原因是想为他的帝国增添力量。他所寻求的力量并不是来自教会这个组织——当时的基督教虽有成长,但依然是少数人的信仰。就像他许多的臣民,君士坦丁对古老的罗马神明已经丧失信心,他慢慢相信,最能保护他和这个帝国的是基督教的上帝。一开始,他对身为基督徒的义务仅有最模糊的概念,但他认为,只要支持基督教徒,他们的神就会恩赐于他。


我们把公元476年定为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年,在此之前,中世纪的社会形态已慢慢成形。当时已有大地主产生,他们住在高墙深沟环绕的宅邸里,既是发号施令的主子,也是这块土地上工作者的保护人。这些将个人服从而非对国家(不管是共和或君主政体)的服从作为维系力量的小社会,就此取代了西罗马帝国。但罗马的统治,始终余波荡漾在欧洲人的记忆里。


西罗马帝国灰飞烟灭,代之而起的是结构非常原始的国家。国王,也就是先前的日耳曼战士首领,他将土地分发给自己的子弟兵,而这些下属必须提供国王打仗所需的战力作为回报,一个国家就建基于这样的关系上。如此,国王不必征税或成立繁复的政府体系即可拥有军队。经由这种方式握有的土地后来被称为封地,拉丁文的“feudum”即是从这个名词演变而来,之后再演变成英文的“feudal”(封建)。


。古罗马皇帝从没想过他可以将帝国分给自己的小孩,他的责任是维系帝国的完整,


在当时的法兰西,整个国会分成三院开会,称为三级会议。其中一院专属于神职人员代表,一院是贵族代表,另一院是平民代表。至于英国,以大主教和主教为代表的神职人员连同贵族,一起在上议院或称贵族院开会,平民则有自己的下议院。当今的英国国会依然沿袭这些名称,就跟它的君主制度一样,都是从中世纪留存至今。英国今天是个民主国家,但它之所以跻身民主,是因为准许全民投票选举下议院的议员——此举是为了制衡贵族的权力,君主也因此成了虚位元首。这样的民主已经不复古典时代雅典的民主面貌


一个王国境内,民选出来的议会和市长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市镇,这是欧洲才有的发明;


弱势的君主和他们的贵族时有扞格,跟国会也是角力不断,直到进入近代,公元1400年左右,君主开始居于上风,封建君主慢慢转变成绝对的君主专制,不再仰赖议会鼻息。


没想到这些君王一拥有自己的军队,却是拿它来对付自己的臣民——那些忤逆国王的大贵族或是拒绝缴税的穷佃农。于中世纪末期传入欧洲的火药,是国王控制臣民的一大助


没想到这些君王一拥有自己的军队,却是拿它来对付自己的臣民——那些忤逆国王的大贵族或是拒绝缴税的穷佃农。于中世纪末期传入欧洲的火药,是国王控制臣民的一大助力,


新教教义从一开始便是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出发点,因为它干冒教皇和主教的权威,提升了个人的意识和地位


国会总是宣称,它只是要保存古来就被赋予的权利和自由。国会成员是且战且走,在与王室的长期抗争中才想出如何制止那些动心起念、意图在这块土地上推行专制的国王:国王一定得召开国会会议,没有国会同意他无法征税,且法庭绝不能被国王左右。直到胜利在握,这几个大原则才变得清晰鲜明。


一开始,路易十六拒绝改变昔日的集会模式,后来让了半步——果真是路易风格,把事情搞得更糟


欧洲的历史是从一个伟大帝国和它的崩灭开始的。欧洲从罗马帝国汲取了太多东西,欧洲的形成因此深受这个帝国的崩灭的影响。


查理大帝虽然自我教育的成效不彰,但他提倡教育,对饱学之士也鼎力支持;他下令学者四处搜寻古代经典,进行抄写。当今所有留存于世的拉丁文作品几乎都是查理大帝掌政时期的复制本。没有他,这些经典遗产留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公元962年,由查理旧帝国分出去的德意志境内终于出现一个强大的新王,奥托一世(Otto The First)。教皇为他戴上罗马帝国的皇冠,从此以后,无论何人登基为德王,在受教皇加冕后也兼任罗马帝国的最高元首,亦即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天主教会是中世纪时期最庞大的国际组织,可是它的力量始终削弱不振,因为不管是国王还是地方的权力掮客,都想左右他们地盘内的主教人选


教皇和皇帝之争要说有什么意义,那就是教皇从没说过自己是皇帝,皇帝也从不以教皇自居。双方都承认对方的存在有其必要,争的只是彼此的相对权力。这是西罗马帝国一个非常重要的特色,也是它和东罗马帝国的分野所在。 在东边,依照君士坦丁堡的规矩,皇帝不但是整个帝国世俗事务的统御者,也是教会的统治者。他们也有个最高主教,但这位最高主教由皇帝指派,也归皇帝管辖。


反观中欧,教皇和皇帝一直硝烟不断,两大权力中心为了互斗,宁可把自己在国内的权威当成交易拱手让人,结果,地方权力不减反增,小虾米变成了自治体,根本不把他们的君王放在眼里。近代(公元1400年以降)欧洲两大脱胎换骨的运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发生在这里。


在19世纪下半叶之前,德意志和意大利一直是处于分裂的局面,这两个国家一直到很晚才统一,而且比那些较早统一的国家,更倾向于浪漫主义时期所萌生的强烈民族主义。这两国于20世纪采行了最具侵略性也最排他的民族主义,世称“法西斯主义”。


伏尔泰(Voltaire)这位启蒙时期的大师就嘲笑神圣罗马帝国,说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亦非帝国,此话诚然不假,可是它顶着一个名字和一个非常奇怪的体制却能存活,看来总是带着点奇迹。直到一个新帝国的元首出现,这个奇特而苟延残喘的旧帝国才告终结。这人名叫拿破仑(Napoleon Bonaparte),于1799年,法国大革命的十年后成为法国的执政者。


罗马是拿破仑一个重要的榜样。他一开始自称执政官,接着又称皇帝,不过他跟奥古斯都一样,并没有借这个头衔弭除法国共和体制的意图。他跟罗马人一样,打算建立一个庞大帝国,让法兰西共和国的建国原则成为一个公平正义、条理井然的社会的基础。虽是早期革命分子挑起了战端,但他还是继续跟欧洲强权国家打仗,多次获得辉煌的胜利。他扩张了法国疆界,也重新分配法国境外的侯国封邑,安排他的兄弟出任管辖


罗马帝国境内有两种通用语言:西边是拉丁语,东边为希腊语。直到今天,希腊本土、地中海以东的希腊聚落,以及散居于各地的希腊社群依然在说希腊语,虽然它的形态略有改变。然而,全球已经没有任何地区以拉丁语作为通用语言了。拉丁语常被人描述为一种死的语言


罗马帝国分裂后,拉丁语衍变成多种不同语言,通称为罗曼语系(Romance Languages,又称罗马语系、拉丁语系)


罗曼语系最主要的语言是法文、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


拉丁文是词尾变化丰富的语言,换句话说,一个单词在一句话里的意思要看这个单词的词尾变化而定。举例来说,拉丁文的“年”是annus(英文的annually即从该词变来,比yearly稍微正式一些),“主人”或“上帝”是dominus。如果我们用拉丁文说“上帝的年度”,这两个词的词尾都要变化,成为anno domini。anno意为年度中,domini意为上帝。今天我们的历法以AD计算年份,就是这两词的缩写,意思是从耶稣基督诞生那年算起。


拉丁文本身就饶富词尾变化,无须借助in或of这类的介词。英文的“公元”由六个单词组成:in the year of the lord;拉丁文只需两个单词:anno domini,这就是拉丁文适合当座右铭的原因之一——如此言简意赅。


不过,拉丁文还是有类似英文in, at, of的这些单词,你可以用它们来强调语气。由于说拉丁语的人对这些规则并不是很清楚,反而越来越常用in, at, of这些词,不再去管词尾如何变化,久而久之,拉丁文就从一种词尾变化多端的语言,演变成一种频繁使用介词(in, at, of)而关键词的词形维持不变的语言。


“那个”的拉丁文是ille或illa,视它修饰的名词是阴性或阳性而定。后来拉丁文说得不道地的人越来越常用ille或illa而不管词尾变化,于是在法文中就缩短成le和la,意大利文是il和la,西班牙文是el和la,冠在所有名词的前面


我们当今说的语言大多隶属于某个庞大语系,可能是罗曼语系、日耳曼语系,也可能是斯拉夫语系。但有少数几个国家是独行客,跟其他所有语言都无甚关联,例如希腊语、阿尔巴尼亚语、匈牙利语和芬兰语。


中欧和东欧大部分地区,包括波兰、斯洛伐克、捷克、保加利亚和过去的南斯拉夫,说的是斯拉夫语系


拉丁语(以及罗曼语系的徒子徒孙)、希腊语、斯拉夫语和日耳曼语系全都承袭自同一根源,一种称为印欧语系的语言。语言学家追溯它所繁衍出来的诸多语言,试图从这些语言的共通点建构出它的一些基本元素。他们对于印欧民族的定居地意见不一——总之是东方某处。他们的语言里有“雪”这个单词,他们的海似乎意指内陆的海。之所以称为“印”欧语系,是因为印度的梵文和伊朗语也是从它衍生而来。


在英国,日耳曼语系则是获得全面的胜利,从本地英国人饱受盎格鲁、萨克森和朱特族这些侵略民族倾轧来看,这应是意料中事。9世纪到10世纪,英国二度遭到外族侵略,这次是维京人来犯,说的也是一种日耳曼语。随着这些日耳曼方言的交融,英文的基本词汇和语法于焉而生,而在演变的过程中,英文失去了它日耳曼语源的词尾变化。


1066年,英国三度被侵,这回领军来袭的是法国诺曼底的威廉公爵。诺曼人的祖先是斯堪的纳维亚的北欧人,当初受国王感召定居于法国,金盆洗手不再烧杀掳掠。他们说的是自己一套独特的法语,属于罗曼语系,但夹杂许多拉丁文。此后数百年间,英国这个新的统治阶级继续说诺曼法语,但最后也和英语熔于一炉,导致英文语汇大量增加。如今的英文,几乎所有东西都有两个以上的词汇,举“国王”和“国王的”为例,英文本是king、kingly,后来加入了royal、regal、sovereign。数量上,英文词汇要比法文和德文多出数倍——它毕竟是法文和德文的混合加总。


由于拉丁文是学术和文学的专用语言,学术和文学变得遥不可及。


因此,贯穿于整个社会的是以歌谣和故事传世的口述文化。


慢慢地,一种以地方语言创作的文学,也就是以全民母语而非拉丁文书写的文学日渐勃兴。法国最早的传奇故事称为romans,即是以这些故事所用的语言为名


由于内容总不外乎骑士、英雄事迹和俊男美女的爱情,这样的故事就被定位为浪漫小说(romance)。这就解释了romance(罗曼史)这个词的双重意涵:既是一种从拉丁文演变而来的语言,也是一种毫无深度可言的小说主题。


拉丁语系还有一朵开得很晚但迄今犹存的花,那就是18世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所创,以拉丁文命名植物的系统。


它和阿拉伯文不同,阿拉伯文是先知穆罕默德说的话,是一种神的语言。耶稣说的是阿拉姆语(Aramaic),他的教诲被人以通行于东地中海地区的普通希腊文记录下来。《旧约》用的语言是希伯来文


经济发展并不是罗马人推动革新的重点,以一套法典及一种效率卓然的军事组织将整个帝国维系于不坠,才是他们的治国精神所在。


日耳曼蛮族入侵之后,其他外族也接踵而至:7到8世纪是穆斯林,他们占领法国南部,攻进意大利;9到10世纪是维京人,到处烧杀掳掠,大肆破坏。11到12世纪,和平终于到来,贸易逐渐复苏,城市生活这才起死回生。


在中世纪早期,国家是不征税的;


从农民身上压搾金钱,是文明的基石


中世纪末期,西欧的农奴制度画下了休止符,各国对这些恢复自由身的农奴各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法国,法律明定农民是田地的拥有者,可以卖掉土地迁移他处。


1480年,中国明朝皇帝下令停止所有的海外探险和贸易,继续从事贸易的商人被视为走私犯罪,皇帝会派军队破坏他们的居处,烧毁他们的船只。


罗马帝国灭亡后,西欧再也不曾出现一个统领整片疆土的强大力量。想象一下罗马曾被某个单一势力征服,就像印度被莫卧尔人、中东被奥斯曼土耳其人征服那样。借由征服,这些异族摇身成了新江山的主人。但罗马的征服者却是数个不同且互相敌对的日耳曼蛮族。这些蛮族从来就没当过什么主人,与其说他们征服了罗马帝国,不如说他们在踏上这个帝国的土地后,发现它正在自己的脚下融化。他们毫无治理固定国邦的经验,连罗马赖以维生的征税机制都维系不住。他们颠覆了普世政府的一个通则:治理辖下的国家却课不了税。


至于中欧,也就是现在的德国和意大利,从来不曾有哪个君主建立起统一的强国,皇帝和教皇长年为权力明争暗斗。在这个地区,都市、城邦、侯国封邑林立,俨然多个独立小国,是欧洲权力分散的一个极端例证。这些迷你小国为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奠定了基石,而整个欧洲也因这两场运动脱胎换骨


欧洲在政治上虽然四分五裂,但仍是一个完整的文明,中世纪以降就一直被称为基督教文明。直到宗教改革之前,教会是不分国界、屹立于所有土地上的组织


教会是基督教社会精英文化的掌控者,也是这个宗教的圣典——《圣经》以及古希腊罗马学术的保护者。在中世纪,一些学者将《圣经》和古学术编织为一,制造出一套头头是道的神学思维,但教会也有罩门,它的圣典对教会本身的结构只字未提——教会其实是个以罗马统治为范的精密组织;另外,它所保存的古罗马学术是异教徒的作品。